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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chumowu
圖是大雄繪的,它要怎麼改是它的權力

不按圖施工...哈哈哈...大雄再畫一張不就按圖了嗎?

維基

建築師呂欽文發表建議...

了解實務的人都知道,幾乎沒有一個工地,在施工過程中,是能與核准圖說完全相符的;有些是因為權宜之計暫行施作(譬如臨時空出樓板供上下吊運),有些是因為配合現場,作局部調整(譬如增減樓梯級數)。但這些不符的部分都得面臨一個風險:如果使用執照勘驗前沒恢復或沒及時核准,就得接受使照不准甚至拆除重作的命運。

然而,因為「圖說不符」的定義太模糊,解釋空間太大,同法第70條有這麼一條「權宜規定」:「…..建築工程完竣後,…….不相符者,…..通知其修改後,再報請查驗。…..」。換言之,施工中的工程如有與圖說不符之處是被允許的,是有修改的機會的。如是觀之,第58條第6款的適用時機是要非常小心;其適用時機判斷的標準應該與其他勒令停工的條款同一層級,...


你都說是被允許的
自然權力在主管機關允許與否
不是廠商有權力愛怎樣就怎樣施工

建築工程相關法規不是這樣玩的
舊 2019-03-18, 08:03 AM #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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