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newfire
但就這條就很有爭議了
要沒問題的條件是要業主或公部門已經同意,"有會議紀錄"下才可先行施作
要是連開會都沒有,乙方私自先行蓋完之後要甲方認帳,
沒有共識下沒開會沒會勘等作成紀錄就先行施作,事後再叫甲方吞下去,這就不叫變更,叫未按圖施工

遠雄是哪一種?


這就又要回到世大運這件事情上。
至少在前任市府治下,是知道有這回事的。
只是現任市府不買帳,你當然可以說,現任市府不知情,所以叫做吞下去。

另一個問題是,這是個BOT契約,未來的五十年任何的風險是遠雄拿整個集團買單擔保的。
還是一樣的老話一句,未按圖施工這件事,就算沒有世大運,遠雄依法變更,問題一樣可以解決。

至於呂欽文的說法,你是不是可以參考看看。
最後就是跳針王逃避現實的專業跳針,真是讓大家有了愉快的兩年時光。
從頭到尾就是跳針王自已說了算,輪得到別人說他的不是?



護樹團體的訴求跟做法可取嗎?在還沒攪進柯文哲這一做法前,是可取的,之後某個程度上是不可取的。
而且,護樹團體的訴求怎麼會是市府針對遠雄執法的根據?你認為,市府是護樹團體的附隨組識?

或許還可以成立個護地團體,護空氣團體,護陽光團體,護景觀團體之類的…

我到是認為林大局長自已得先去理解一下未按圖施工的說法,或是出面解釋一下,怎麼認定未按圖施工的。

另外就是自救會仍在兩個月前繼續提出舊圖說有效的說明,當然啦,法院跟監院要怎麼看,我沒什麼意見。
不過既然版上有同行,總不會自救會的人也不懂這些問題吧?

我以前就留言過,其實市府是可以獲勝的…
舊 2019-03-18, 10:05 AM #44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沒問題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