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沒問題
你這是不對的:
1.遠雄已經提出了七大公安依法無據。
2.遠雄一樣提出了,102年圖說已變更。
3.遠雄一樣提出了,申請變更。
4.變更之目地就是為了讓,未按圖施工之問題得以解決。
其他的問題是,在沒有特別之情況下,政府有什麼理由不淮人民從事營造、建築相關事項?
所以建築法規跟北韓一樣訂出來擺好看的?相關的程序只是擺設?
義大國賠案不已經警告政府別亂搞,你還是沒想通啊。
你說同行同業的行規,那是因為大家是平等的,所以規範是一樣的遵守。
但是今天下達停工及七大公安的是政府。
那一天政府看你從業的營造商不爽,給你來個七十大公安。你不就欲哭無淚?
然後再來個未按圖施工,叫你多拿出點錢來,慰勞慰勞都發局的官員們,我看你還會不會像現在一樣想。
何況這個案子在102年的時候圖說就變更了,姑且不論好壞,法院要不要認證,總沒有什麼理由市府自已還提了個七大公安,自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