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沒問題
這你就不對了…
如果如你所說,那麼這件事輪不到柯市長做,赦冰冰就可以這樣幹。
有需要鬧的風風雨雨?
主管機關當然不是小弟,不過主管機關是護樹團體的小弟?
市府說白了,就算不同意,市府也沒有能力去做這些細部的查驗。
另一件事,遠雄這個案是拿遠雄自已的五十年擔保,雖然不見得毫無爭議,不過,沒有什麼實際上的理由砸了自已的鍋。
就看柯市府這一折騰,遠雄就得放棄大陸的事業,回補資金。
這就同A大說的,沒人會死自已全家當樂賺海撈的方式。
這就要看市府是以什麼為重點去執行。
總結來說,還是世大運。
前市府有沒有默許我不知道,但前市府不知情,我不信。你柯市府要做片面解讀,那是你市長自已的決定。結果就是柯文哲的選舉結果反應了市民對本案的看法。
假設你是外資,要在台灣投資設廠,是廠商聽市府的?還是市府聽廠商的?這問題已經不言而喻。
沒人說廠商可以違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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