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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之炎陽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31
引用:
作者麵疙瘩
你完全不懂

對所有BOT案來說
遠雄集團不會因為取得BOT就可以超越建築法
這裡承作政府標案的人很多如a大也算以公務員角色參與

你施工單位不按圖施工 或 勞安沒過被停工

所有衍生的損失與費用都要自己吞下

能歸罪於政府公務員的內容才得以申請侵權的損害賠償

兩不相歸責的如天災 往往是合約規定或仲裁

你 前面假設合法停工 一棒打死大雄了


所以政府可以在BOT動工之後自創七大工安標準??
您的邏輯一直以來都是令大家所佩服的
     
      
舊 2019-03-27, 07:45 PM #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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