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麵疙瘩
a大妳還是專心回到停工被高院以及 最高兩院給定了這檔事唄!
老趙的千億賠償金光靠所謂的安全維護施工的損失計算肯定是算不出幾個子的!
快點用上你公務員的腦袋幫幫老趙
這戲 別太早下檔!
|
顧左右而言它又荒謬論述、毫無常識又野人現曝、可把全家若死絕的賠償金當樂賺海撈還不肯下台、智商感人金魚腦又可能有老人痴呆的難得老手咧
以你的智商,事情只有能力看一件,而無力看衍生一套的後續
光這個建物安全不屬停工範圍的部份
北市府在停工之初可是啥都要抗告,哪管啥63條,例如:
---------------
在「停止執行停工處分」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7月裁定,大巨蛋停工導致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問題,將威脅周遭與民眾安全,為維護安全跟防範危險,在應施作的範圍內,停工處分可停止執行。北市府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於105年8月底駁回確定。
---------------
北市府這個處置邏輯,之於63條和最高院的判決有無問題
你這個金魚腦好好想想,順便活絡你腦子,避免老人痴呆
看我對你多好
顧左右而言它又荒謬論述、毫無常識又野人現曝、可把全家若死絕的賠償金當樂賺海撈還不肯下台、智商感人金魚腦又可能有老人痴呆的難得老手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