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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沒問題
本不需報備的工地維護工作,不論停工令有沒有,本是遠雄的權利與義務。所有公共安全的問題,市府堅持認為裁判無效。那所有的問題交由市府承擔。



工地安全的維護本來就是遠雄的義務(不是權利)!

而且不能移轉給所謂的市府或是第三人

市府是監督的主管機關單位! 營造商維護工地安全需在主管機關的監理下執行!

就說外行是一種福氣!
     
      
舊 2019-05-03, 08:06 AM #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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