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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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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高院判決前如何進場?

就像是大底工程實際上在停工令下來後還花了幾個月才完成,那時候就是向市府報備許可進場的,這可是在高院判決前就有的事

不過金魚腦的大將軍大概是沒法子記住這些事情吧


像跳針王這等詮釋,真是金魚腦的最佳示範,遠雄按法規行使自己的權利本是應該,
沒必要進場就不申請,也是應該。

這那是市府的權利?
本案我覺得最高院的判決多處是有問題的,我一直覺得遠雄的律師還不太行啊,釋憲官司準備打吧。

跟另一位金魚腦一樣頭換了概念,還自我詮釋呢。
舊 2019-05-03, 11:48 AM #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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