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像跳針王這等詮釋,真是金魚腦的最佳示範,遠雄按法規行使自己的權利本是應該,
沒必要進場就不申請,也是應該。
這那是市府的權利?
本案我覺得最高院的判決多處是有問題的,我一直覺得遠雄的律師還不太行啊,釋憲官司準備打吧。
跟另一位金魚腦一樣頭換了概念,還自我詮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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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你這種人講到
最高院的法官判決有問題!
高院的主判決也認定停工合法肯定也不行
遠雄的律師團 不行!
咱這批先見之明的鄉民也是錯的!
全天下的人除了你們都是錯的
老趙今天會搞出這樣大的問題不能收拾就是有那麼一小批人
不斷慫恿著老趙 跟主管機關對幹!
律師費給了 判決輸了!
那就上訴 繼續輸
輸到定讞了,你們又開始亂搞甚麼申請釋憲!
先別說釋憲能不能成案,就算成案了又輸了
肯定大法官的判決也有問題!
那就是申請國際法庭嗎?
還是宇宙巡迴法院的審理?!
老趙阿老趙! 一堆人早八百年就告訴你,這事不會有好的結果
你非要聽這群外行在外行的人講的話
連 義務 都能自行翻譯成 權利!
有本事您讓老趙上電視說 大巨蛋公安施作補強是遠雄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