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屍兩命,犯人還沒辦法送來台灣審判,香港也沒權力抓人
犯人10月就自由了,現在香港人很開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ingnews/2774037
狠心港男陳同佳去年帶著有孕在身的女友潘曉穎來台旅行,因懷疑潘女出軌竟痛下殺手釀成1屍2命,並將女友屍身裝進行李箱,一路搭台北捷運到竹圍站附近棄屍。事後陳同佳雖然在香港被捕受審,但由於司法管轄權的問題,使得香港法院無法以謀殺罪論處,只能就他先前承認的洗黑錢罪行判刑,最快10月便可出獄。
據《香港01》報導,雖然台灣發出陳同佳的通緝令,但港台之間並未簽署引渡協議,因此即便陳同佳已供認殺人,還是沒辦法將他引渡到台灣接受審判。
至於陳同佳承認犯下的洗錢罪一案,相關贓物全都來自於潘曉穎生前的財物,例如提款卡、iPhone 6手機、數位相機、2萬元新台幣與1萬9200港幣(約新台幣7.5萬元)現鈔等等。
ZEN0SriA9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