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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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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2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日本的台灣總督
並不是國與國簽戰後協議的代表
中華民國當時是代為接管
並非佔領
在台有軍事行動的是美國
中華民國當時都沒出力


又不是什麼事都要經過簽戰後協議才能處置。
處決甲級戰犯有沒有經過簽戰後協議?
送返戰俘有沒有經過簽戰後協議?
無條件投降又沒有禁止日本將台灣歸還中國,
不需要什麼戰後協議,日本自己就是要把台灣歸還中國,不行嗎?

https://is.gd/kCYtIC
引用:
1948年11月12日,東條英機被同盟國的東京軍事法庭以甲級戰犯,判處絞首死刑,並先被押送到東京都豐島區東部的巢鴨監獄[1]:130。1948年12月23日零時10分30秒,絞刑執行。


https://is.gd/6DVqnd
引用:
《對日和平條約》,簡稱《對日和約》,通稱舊金山和平條約或舊金山和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大部份同盟國成員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1951年9月8日由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的代表[a]在美國舊金山的戰爭紀念歌劇院簽訂[b],並於1952年4月28日[c]正式生效。
舊 2020-01-04, 06:33 PM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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