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大家複習一個歷史事件:
●艾瑞克·加納死亡事件
影片有點長,簡單描述一下過程,一群警察圍著一名黑人欲進行逮捕,
黑人以言詞進行拒絕但沒有肢體反抗,結果一名警察從背後偷襲進行鎖喉,
接著多名警察一擁而上進行壓制,黑人在地上重複哀嚎著「我不能呼吸」,
但警察們無動於衷,最後黑人停止了呼吸,沒有人對黑人進行心肺復甦術,
黑人最終死亡,整件事還真是類似本樓的事件對吧......
那結果呢?法醫認定黑人的肥胖、哮喘、心臟疾病是致死因素,氣管、
頸骨沒有損傷,最後沒有任何動手的警察被起訴,沒錯,通通沒有被起訴。
我只能說這一次民眾的激烈抗議真的是其來有自,如果就連光天化日之下,
完整被拍攝下來的現場殺人行為,能連起訴都沒有,那美國的黑人公民們,
還能夠信任司法可以申張正義,還黑人死者一個公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