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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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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延伸話題,國家賠償直接受到迫害的那一代和那一代子女的第二代,我是覺得應該的,但第三代也來硬拗賠償的話,我是覺得拗過頭了。美國黑人的部分我是覺得國家賠償陪到西元19XX世代的結束就夠了,西元兩千年之後,美國黑人應該要靠自己了才對。
同樣概念可以套在猶太人群體身上,德國賠償猶太人二戰結束之後的一百年也夠了,二戰結束之後的一百年,猶太人也該靠自己了。
同樣的概念還是可以套在臺灣的二二八事件,國家應該賠償受害的當代人以及他們的子女,若第三代還來拗賠償,我認為吃相難看!
舊 2020-06-12, 03:08 AM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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