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bcpanadol
林益世的案子還在審, 稍安勿躁
如果你是法官, 你認為能用哪一條 哪一款?
-------------
法規名稱: 貪污治罪條例
......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
|
原來還在審 不是定讞啊
這就是高等法院援引 實質影響力把陳水扁與林益世串在一起的說明
講什麼圍魏救趙 是因為見識短 不了解的人才會這樣講
台北地院依公務員恐嚇得利罪,判5年6月,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判2年,合併判林益世7年4月,併科罰金1580萬元;高等法院院採用「實質影響力」,改依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12年,加上財產來源不明罪仍判2年,合併判13年半。檢方、林益世均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