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心灰意冷不太想再PCDVD留言的。
但是,看到跳針王的鬼扯蛋…我就興致盎然。
其實,柯市長不管為何,最後選擇現在才動工。
那只是拖延時間而以,而遠雄不再上訴,也有遠雄的原因。
不然按這個情況走下去,市府大概要吃土了。
我看到兩個網內互打的就很高興啊。
一個說義務、另一個說權利的,真是不一樣啊。
再問一個問題:
如果今天某一日商或美商要接手?該適用何種法律興建BOT版本的大巨蛋?
千億等不到?有可能嗎?你兩可不要以為當初沒有美資及日資想入手。「是那些公司,就不方便說了。」
如果日商跟美商跟你市府這樣玩,你看會不會引起很多問題。
沒有權利那來的義務?沒有義務那來的權利?無權何必遵守?那市府拿出370億,市府愛怎麼蓋就怎麼蓋,我想遠雄一點意見也沒有。
問題的關鍵在,是柯文哲不要蛋,不是這些建築技術及法規有問題。
如果市府真的有辦法趕走遠雄,同理可證,遠雄也可以一腳趕走市府。是市府要私自增加並變更原本已經確立的102年模擬圖說上。那市府是否違法了?遠雄不要蓋,問題的重點還是市府還是得拿370億來贖回。我想接手的人肯定無利可圖,如果那三棟商辦不拆,怎麼服得了護樹團體呢?如果只是要三棟商辦,不要大巨蛋,那遠雄一樣可以繼續接手,市府只要出錢拆,付完370億,一切都好說啊。
如果是義務,那遠雄為什麼不能進場維護?
自已打自已,而且還網內互打,打的真開心?
不知道是誰在笑誰啊?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說起來勒令停工的判決都定讞幾年了
還在拿初次判決前的東西在跳針
然後連那個要釋憲的大將軍都承認他是口嫌體正直了,你還在跳憲法官司
更不要說就跟你自己扯電鍋蒸大便然後栽贓到我頭上一樣,現在又在扯啥拆大爛蛋,你這種把自己說的話灌到其他人頭上的症頭真是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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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口嫌體正直?你還在扣我帽子啊?誰跟你說我口嫌體正直啊?這樣才真是好,一手打翻一票豬腦袋啊。
法院跟監院不同意的原因是,政治問題,而不是法規問題。你是不是自視太高,到了忘我的境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