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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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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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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cpanadol
我不是說, 市府說的未必是"基本事實"

難道, 你都不覺得很奇怪, 市府為何堅持要拿變更前的圖,
為何不拿變更後的圖

因為

102年4月17日府都設字第10231918200號都市設計審議第2次變更設計核定函說明二所載「變更設計內容僅開放空間景觀變更及整體結構柱位,未涉及平面隔間調整

就代表了102年的變更圖就只有"開放空間景觀變更及整體結構柱位"

所以市府是拿正確的圖在查驗

奇怪的是,遠雄.呂欽文.你都拿不出來核可變更主要構造的圖說,倒是堅持看不到市府拿出來的正確圖說
舊 2020-06-25, 08:23 PM #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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