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麵疙瘩
從幾年前這事開始討論到一直到法院判決定讞
大雄一路輸
您也一向始終如一
怎會記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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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這樣的鴕鳥,我也沒見過幾個。
變更不合法,是誰說的?是法院跟監院說的。可不是柯市府自已說的。
但是公安不合法那又是誰說的?
這好像是柯市長跟跳針王自已說的。
不然這樣啦,柯市長大可以說大巨蛋的公安不安全,要求遠雄把大巨蛋蓋成大碉堡。要能防十二級地震,超級大海嘯,加上抗龍捲風及核爆攻擊。這樣不是更好。
真不知道你這種想法怎麼在建築業混,來來來,那個建築公司敢跟你合作?還是請你監、承造?
這讓我們見識到,什麼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
唉呀,您就不要再提起柯市長的無能及跳針王的名詞金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