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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這種按照規定, 是可以申請執照時才一併申請變更,
到時候, 如你所說, 是主管機關的權責

不是說蓋一半, 藉口停工,
不過要停工, 不找這個理由也會找別的理由

這種不該作為討價還價威脅手段, 否則就是所謂"作威作福"

按照規定是可以等申請執照一併申請
是你自己單方面解釋法令嗎?

所以無視主管機關來文命令要求申請變更送審?

如果你的主張是對的

拿大雄還會輸的一塌糊塗嗎

法院定讞判決 vs 你的自由心證
 
舊 2020-06-30, 07:58 AM #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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