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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pan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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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引用:
作者麵疙瘩
按照規定是可以等申請執照一併申請
是你自己單方面解釋法令嗎?

所以無視主管機關來文命令要求申請變更送審?

如果你的主張是對的

拿大雄還會輸的一塌糊塗嗎

法院定讞判決 vs 你的自由心證


我不是有貼一張表, 你還引用過
樓板開口變更, 不用報備, 申請使用執照一併申請變更
https://www.pcdvd.com.tw/attachment...chmentid=128446

我是在講是非,不是在講法院判決,
如果只講法院判決, 以前288被判決死刑的, 就不該再平反
舊 2020-06-30, 11:33 AM #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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