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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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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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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DSKING
你蠢還是笨?ㄧ直跳針遠雄合於法規的事要打臉誰?打自己?

遠雄全幹了市府應該允許遠雄在申請使用執照得一併辦理變更設計才對

那些打圈不都是免報備,得併使用執照辦理變更設計嗎?到底ㄧ直跳這個是有什麼意義

LDSKING當初你就是第一個使用呂欽文的文章護航的人不是嘛

當初就跟你講過了各戶室內梯跟公眾樓梯的差異,結果你還是只會選擇性無視"各戶室內梯"裡的前兩字

你當時鬼扯蛋的模樣,對照最高院定讞後的樣子,再到現在只能學abcpanadol一樣自編法律來自圓其說

真的如你自己說的"正所謂囂張沒有落魄的久"
舊 2020-06-30, 12:43 PM #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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