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umowu
誰跟你在用啊!
法院所為的判決是針對台北市政府成千上萬眾多處份中的其中一個,所做的判決...
哪天柯P沒爽,另為其他處份(像是復工、發照...)
原確定判決所認定的事實、所拘束的人,當然不及於柯P所做的其他行政處份...
這用屁股想都知道的事...我問你是在跟我揮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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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黏哪的chumowu,法院的判決本來就只限定於判決當時的案件,這是基本常識吧
這裡講的大巨蛋定讞判決也就是市府停工大巨蛋合法而已,chumowu又在揮啥"法院判決跟蒸口罩可滅菌一樣 這鬼話也給他信"
還是可黏哪的chumowu有啥證據大巨蛋的法院判決現在沒有作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