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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o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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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所以可黏哪的chumowu,行政機關本來就有一定的權限撤銷處分,這是基本常識

但是,台北市府是接著打贏兩場官司,確定自己的行政處分合法到法律定讞,然後台北市府有撤銷自己原來的處分了嗎?可黏哪chumowu

阿弟仔...我跟你說...
原處分不必撤銷...再另外做個處分不就OK了嗎,看你傻成這樣

處分有時不須書面,默示大雄施工不為反對的意思,也算是處分的一種
就像交警指揮交通,手勢也是一種處分
舊 2020-07-05, 11:09 PM #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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