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麵疙瘩
嘖嘖 老麵的確老了
沒啥火氣
但還知道虧的是大雄 敗訴的也是大雄
頂了五年 下游包商 主管機關 每個都得罪
然後回到送件審查的也是大雄
你的法學素養可能是別的好棒棒國家教的
至於你引用的資料都是對的
至於是誰負責 不會是看簽章這樣簡單
要看成因與圖說
這也是為何建築圖說與實際施工必須吻合的理由之一
絕非你前面說的任由建商 或所謂起造人
任意妄為 愛怎樣就怎樣
很多東西蓋好了是看不見的
或是事後檢驗得採破壞性驗測
如水泥強度 如鋼筋彎勾角度
以前我們還會在鋼筋搭接長度是否吻合上 跟 框筋密度去要工地主任拍照存證
現在幾乎都採接續器 彎勾角度 都沒聽到亂幹的
好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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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你這點就覺得很好笑了。
1.是不是亂蓋,當然是遠雄說了算。
2.我要的是迪士尼主題樂園,怎麼可能是你市府說要怎麼蓋就怎麼蓋?
3.至於你說的那些規範,當然是市府審查的重點,不過問題回來了,遠雄虧了什麼?如果被擋了五個年外,基本上沒有什麼大損失。
4.現在問題還是一樣,市府才得給遠雄一個交待,什麼理由可以放五年不管?你要先搞清楚,按你說的才問題一堆,如果市府本來就要鐵面無私,按法規進行,這誰都沒意見。問題的重點是:那是為什麼要等五個年呢?是找到什麼違法還是不合要求的東西?
扯東扯西,就沒見你扯什麼那裡有問題。一些程序上跟技術上的細節,遠雄公司都能開這麼大,會比你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