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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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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chumowu
圖是遠雄畫的,建築法也是規定遠雄愛怎樣就怎樣...
甚至規定遠雄竣工後也可以一次報驗...

第 39 條
起造人應依照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施工;如於興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
時,仍應依照本法申請辦理
。但不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不增加高度或面
積,不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者,得於竣工後,備具竣工平面、立面
圖,一次報驗


柯P准許復工,就是認定遠雄沒有變更主要構造或位置,沒有增加高度或面
積,沒有變更建築物設備內容或位置...
至於法院定讞,只是針對停工處分...並不及於柯P的復工處分

你才無知勒!
虧到就向市府請求賠償就好了嘛!

有啊!大雄有送審啊...就算沒送審也是偷偷的蓋啊...

這就是默示的行政處分

可黏哪chumowu,自己引的法條看不懂的老症頭始終沒治好

你引的法條裡那裡說了"建築法也是規定遠雄愛怎樣就怎樣"

准許復工是因為遠雄已經送審新的建築圖說了

不過可黏的chumowu大概是繼續使用愛怎麼瞎說就怎麼瞎說的老招
舊 2020-07-17, 10:33 AM #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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