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共和黨還是先自我檢討為什麼越多人投票他們越怕
在美國,你如果看到有人呼籲去投票,你就知道他們投誰。
共和黨跟共產黨都是怕公民權過大
當然黨徒也是一樣
在美國你不會看到共和黨及其黨徒呼籲大家去投票
你如果看到某人簡單說句"不要輕視你的投票權"之類的話語,你就知道他支持誰
這點在台灣你也稍微看得到。
至於felon沒有投票權,這本身就很有爭議性
失去的權利應該與犯的罪有關,而不是直接剝奪投票權
換句話說
持槍打劫 = 失去擁有槍支的權利
投票/選舉作假 = 失去投票選舉的權利
企業詐騙 (如開一個假大學詐騙) = 失去擁有企業的權利
這樣來說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