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mu
這是為了減少警察跟監獄太多人的措施沒錯,簡單說就是成本在說話.
但沒有考慮到犯罪率增加問題,還有警察就任意開單任意放人(因為自由心證,到了現場不想抓人自己覺得這個值750以下就開單放人),遇到熟人更容易護短.
成本問題要靠罪犯自己解決,就像監獄要犯人自己工作賺錢,家人應該給伙食費.
說實在你只要自己遇過一次你就會改觀.
說說我自身經歷,公司被break in,全部電腦都被胖老黑幹走,surveillance錄的清清楚楚也交給警察,完全沒下文,只說胖老黑還闖了不少地方,還沒結案,最後全部不了了之,電腦本身或許值不多,但裡面公司資料無價,沒back up到server的全部重來,這些無形成本對胖老黑或警察只是電腦丟了這麼簡單.對我是無止境的惡夢.很簡單的問黑胖子東西弄到哪,警察也不管,最後不了了之,自己重買,重裝重設,所有被打破門窗自己修.當時沒有$750 order就這樣了,現在會變怎樣,Hou砸車偷的很多,我一個6x歲的朋友看到被砸被偷去拉住犯人,然後被一路在地上拖行全身擦傷住院.如果$750 order apply後,這些人只要沒案底可以現場開單釋放.
所以我不知道所謂民主人士是怎樣想的,都是成本考量就好.要考量國家成本飛機軍艦少巡邏幾次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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