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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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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麵疙瘩
有需要要改
在BOT案上
就要開始協商
營運方不是愛怎樣蓋就可以怎樣蓋
BOT契約綁住雙方權利義務


另外在公家機關的案子上
改太大 還有另外一個問題
就是對原其他投標商 是否公平

都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現在是遠雄沒照圖施工

事實上在這件事情之前
遠雄已經提出很多次修改
但都已經被台北市政府核准

這表示雙方還是再走契約精神
直到最後這次

現在你不耍潑
就可以好好說


聽到你說這種話,其實我是想笑啦…
跟跳針王比起來,你才是讓我開心的不得了的人。

人家說,因人設事,就是在說你這種的。
現在市府說不從,就要回到法條。

那就說明了,合約府方不認帳。
那遠雄的反應也就不奇怪了。
你這不是讓遠雄的正當性充份確定嗎?

還是回到跳針王一直不能回答的問題上。
如果今天有一國內財團自行購地,自行建造大巨蛋。應該以什麼法規為準?
當然是以建築法規為準。

正是因為這是BOT合約才會有特別的轉環餘地,那是你市府說停就能停。

就連高鐵都政府入資,免了三十五年的營餘。大巨蛋按照建築法規設計規劃的東西,不管怎麼改,只要一切都合於法規安全之內,府方擋什麼擋?
 
舊 2021-02-10, 10:45 PM #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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