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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前面不是貼規定給你看:
樓梯位置數目改變, 完工一併申報即可,

就是濫用權勢, 找理由婊對方

為什麼你們這種沒請過照的人
隨口抓到一段文字
就以為這段文字至高無上了

主管機關有一大段可以決定是否允准完工後申請變更準駁的權力

所以法院才判大雄輸
所以你才是外行人

而且是那種胡說八道的外行人
那種被視為無知又無下限的外行人


所以我才說
有本事請照
當然可以完工後一併申請變更

所以大雄前面已經好幾次申請變更
而非完工後一併申請
懂人話嗎
舊 2021-02-11, 10:50 AM #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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