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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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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麵疙瘩
沒問題你這說法不對
主管機關本來就有權對建築中的建案做實地查驗
並針對有疑義的地方要求送驗

並非是你說的 起造人無利益損害自身的理由
全然相信起造人的興建必然符合規範


外行人


你這又錯了。

我沒說起造人可以如此而行。
我說的是,完工後一並報驗,如果公安不合格,就讓遠雄拿不到使照,這不就是府方真正想達到的目的。
那麼,柯文哲為什麼不如此而行?鬧了一個足足四年多的笑話?
你覺得這樣做對嗎?
舊 2021-02-11, 05:20 PM #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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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