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麵疙瘩
看你送驗的是17樓還是三樓
不管是什麼 送那種結構 蓋那種樓
不是蓋到一半 連送驗簽審也不做
想怎樣改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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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題又回到柯文哲的府方身上。
你要看也是可以,你執意要審也是可以。
問題卡在府方拿的是simtread來說項,那就是府方死路一條。
接下來,府方想自已添加奇奇怪怪的使用需求,那問題來了,我是營造商,業主東加西加,要是建、使照不過,算業主的?還是算起造人的?
所以,遠雄這時候不就乖乖送審了嗎?
但是很明顯的事情是,府方並不是因為這些問題做相關的決定,府方的策略正是要強迫遠雄吞下莫須有的罪名,把370億叫遠雄吃下,並把大巨蛋拱手讓人。
如果府方真認為這些圖說不合,公安不行,執意要審,大可以直接進場,要求遠雄補正,那裡需要停工?最慘就是遠雄使照無法取得。
你大概是想要轉移當初爭議的焦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