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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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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52
引用:
作者pc
都是人民自己的選擇,到時候事情大條了不要怪東怪西:
https://news.yahoo.com/manhattan-da...-132210473.html
New Manhattan DA Claims Decriminalization ‘Will Make Us Safer’ in Memo to Staff

紐約市曼哈頓地區新上任的檢察官居然宣布,要對相關的犯罪如持有大麻,在車站逃票、擅闖、拒捕、干擾逮捕跟出來賣等實施『除罪化』,或是不起訴,他提出的指導方針還包括對於持械搶劫跟毒品交易之類的重罪降低指控的刑度。好像說,持械搶劫只要沒有傷到人,都不再算是重大罪行;而入屋搶劫偷竊等,如果不是到主要臥室打劫都算輕微罪行。

這份指導方針還指出,只有嚴重謀殺犯,以及極少數的重大罪行才會被要求處以刑期,包括嚴重暴力的家暴,針對同性關係的暴力罪行,及政府官員的貪污行為。此外即使是要求刑期,也以20年為限,也就是說,至少...


請問紐約市檢察官是選出來的嗎?
為什麼這種政策是由檢察官來決定的?
舊 2022-01-09, 08:23 AM #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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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