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記憶我的RDesign
在某些州是可以open carry,
人家拿著槍好好走在馬路上,
有人硬是跑過去搞事。
被開槍打死,
不是自找的嗎?
如果Kyle站在馬路中間,
無差別射人群,
那他是殺人犯。
他開槍打了那黑人之後,
並沒有繼續射擊,
而是跑向警察。
這麼明顯的差別,
只有白痴才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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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是憲法保障,但覺得先不論Kyle是否有意無意槍殺罪犯,或許真如他說的是持槍保衛社區,但拿著AR15在外頭逛大街本身就令人詬病,被緊張的警察遇到有可能被擊斃的.一般民眾看到非警察或國民兵持步槍也會心理不舒服因為根本沒人知道你是否心理正常不會突然掃射,但Kyle卻說法律規定他不能帶小槍,哈哈法律還挺好用的.
記得我上concealed gun license課程時,警察就說法律雖然保障你持槍權益,但是開槍就算是自衛也會惹出不少麻煩.然後就開賣開槍傷人的保險.啥鬼保險??是隨時都想幹架??
我雖是擁槍派,車上都會放,但主要是針對自我防衛而不是挑釁.
對於開放open carry可能衍生的問題是挺感冒的,像美國過往1年在機場查到旅客隨身行李內有槍枝大增.雖說號稱是忘記拿掉居多,但萬一沒查到,飛安都有問題了.
Kyle最近要開吉一堆說他殺人的人,說真的無罪並不代表能掩蓋逝去的生命.是否該低調點讓事情過去.不難想像背後又是一堆政治角力,搞不好過陣子又要出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