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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2 冷眼集/閣揆狂電立委 兩大院長都失格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明訂,「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
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立法院監督行政院,官員接受立委備詢,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
 
舊 2022-03-12, 04:5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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