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MiLEAhPaiN
Golden Member
 
SMiLEAhPa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引用:
作者lifaung
很前面我就說過了(至少是開戰後幾天內), 只要先發出撤離通告, 容許非軍事人員先撤離
後面只要發個讓裡面人明確表達不願意投降的通告
接下來已戰爭法而言內部人員都可以視為是民兵或是武裝市民處理
完全不會違反戰爭法
因為內部是民兵或是武裝市民, 當然就可以通通丟上軍事法庭(如果你的軍事法庭夠大間?)
馬里烏波爾實際上就是亞速營的烏東大本營
大本營會怎麼被清理? 問車臣人最清楚

喔...

準備撤離者在人道走廊被轟炸,嚇到不敢走了現在又用戰爭法威脅。
所以這行為是納粹在侵略別人還是自許正義之師來剿滅新納粹呢?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smileahpain.tw
回復的去年一月的資料,重新來過吧...
舊 2022-03-22, 01:29 PM #33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MiLEAhPa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