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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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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葉子的故鄉
文章: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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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我更懷疑,或許台積電的人去美國,美國就會直接吸收,專案入藉美國。
現在日積電及美積電,我甚至認為,櫻花妹,金絲貓任君享用。


先要GG店把能設計5納米的人材過去
當良率穩定,能提高量產後

找個心情不好的日子,找阿共仔來背個鍋
就說有共諜什麼什麼的....
所以建議所有廠商"自願"向美積電下單
不自願的廠商會受制裁

再來就可以直接來行政命令...
手段多了去了....又不是沒發生過

LP被搶了還要向老美道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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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近三月,往事恨悠悠...
 
舊 2022-04-06, 09:01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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