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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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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48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00009
引用:
第 2 條
中華民國主權及於領海、領海之上空、海床及其底土。

第 3 條
中華民國領海為自基線起至其外側十二浬間之海域。


就算超過海峽中線,大部份也還是公海,任何船舶均有航行權。
所以要在對岸飛機船艦離我國「福建省」基線十二浬內就打下來,
就沒有在公海上攻擊的問題了。
舊 2022-05-28, 08:35 PM #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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