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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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別人的數據得到的結果屬於誰的貢獻,
學術界以前就有類似的糾紛。
「克卜勒定律」之所以不被叫做「布拉赫定律」,
代表學術界認為貢獻屬於分析資料的人,
而不是屬於紀錄提供資料的人。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AE%9A%E5%BE%8B
引用:
克卜勒定律(英語:Kepler's law)是由德國天文學家、數學家約翰尼斯·克卜勒所發現的、關於行星運動的定律。克卜勒於1609年在他出版的《新天文學》科學雜誌上發表了關於行星運動的兩條定律,又於1618年,發現了第三條定律。
克卜勒幸運地得到了著名丹麥天文學家第谷·布拉赫所觀察與收集、且非常精確的天文資料。大約於1605年,根據布拉赫的行星位置資料,克卜勒發現行星的移動遵守著三條相當簡單的定律。同年年底,他撰寫完成了發表文稿。但是,直到1609年,才在《新天文學》科學雜誌發表,這是因為布拉赫的觀察數據屬於他的繼承人,不能隨便讓別人使用,因此產生的一些法律糾紛造成了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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