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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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有點偏頗, 或許在他們看來是"為你好~"
至少以買房這點, 認識可以確認建設品質, 商品價格.
說真的也都是給"自己人"比較好的方案跟機會.
問題在於我這個人的個性.
一定要出自於"自身的意願."
也非常尊重"彼此的意願."
對所有事情都一樣, 每個人都有平等的選擇權, 自己決定權.
當然, 現實點, 條件不同, 選擇決定的項目就會不同, 這沒話說.
但在人與人的關係, 我注重的是可以不欣賞, 但不能去強迫.
可以去表達, 但不能去控制; 可以去溝通, 但不能去命令.
最終就是, 合得來就在一起, 合不來就好聚好散.
我愛你, 那我做的事情就是我自願的; 反之如果要不斷強迫我做一些事情, 那我放棄這段愛.
這究竟是放棄的人比較自私自我? 還是反之? 說真的我沒有答案.
畢竟, 罵我自私的居多, 但我都沒去控制對方, 甚至放牛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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