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2 「台灣晶片法」和國外大不同 財部:抵稅效益比補貼好
立法院經委會今(12)日審查「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修正草案,
經濟部長王美花強調,草案對於適用資格的具體定義,由於考慮到產業脈動持續變化,將會由專家學者審查;
多位立委質疑,其他國家都採直接補貼、補助,台灣卻是租稅優惠,
王美花表示,台灣與其他國家狀態不同,其他國家是要建立或重建產業,因此重金補貼,
台灣已經有完整供應鏈,因此重點是維持先進製程優勢。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指出,依照目前草案,
預估稅損金額約382.9億元,
租稅優惠通常有誘發性效果,在稅損之外能創造GDP、帶來其他稅收,財政部評估甚至有可能兩相打平;
但如果純粹補貼、補助,稅損可能高達660億元。
另外,仍有多位立委詢問,
「先進製程」「關鍵供應鏈」等門檻具體定義為何,
王美花表示,因考量產業技術變化速度快,
沒有在母法下定義,但會在日後子法中定義,
且會籌組學者專家委員會來審查是否符合先進製程、前瞻創新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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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法源依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