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6 臺灣個資外洩頻傳,該如何使個資法發揮更大保護力?消基會提個資修法三大建議
根據媒體報導,全臺灣2,300萬民民眾個資,只需要15萬元就可以買到,這意味著,個資外洩已經是多麼嚴重的事情。
徐則鈺認為,真正要讓個資法可以保護到民眾的權益,並讓企業深自警惕的話,
《個資法》應該參考消保法第七條的規定進行修法,必須由企業針對民眾個資沒有外洩進行舉證,
而不應該由相對較為弱勢的消費者進行舉證。
他說:「個資法修法的第一件事情,應該就是要做到:個資受駭者和企業的舉證責任轉換。」
最後,徐則鈺明白指出,過往個資保護沒有專責獨立的個資保護機關,所有政府部門彼此都是互踢皮球,
互說彼此不是個資外洩事件的主管機關,也造成外界普遍認為,臺灣在個資保護方面的作為非常落後。
因此,他認為,政府部門儘速成立保護個資的獨立專責機構應該是當務之急。
建議一:儘速成立個資保護專責獨立機關
建議二:個資法對企業保護太過,應仿效消保法肩負舉證責任
建議三:提高《個資法》罰則,讓企業覺得落實個資保護更划算
《個資法》團訟不應該奠基在消保團體的犧牲上
徐則鈺表示,詐騙案件的起源很大一部分是來自於個資外洩,因此,消基會也呼籲相關部會應先就個資外洩、
不安全的網路店家或賣場的個資管理系統進行全面查核,或許能稍稍遏阻臺灣成為詐欺之島。
他指出,包括二類電信公司在內的電信公司,都可以從這些詐騙電話中收到相關費用,電信公司賺錢,
但民眾卻是接電話被騙,這是一個不合理的過程,政府或是主管機關可能會認為,
民間公司蒐集回報的詐騙電話樣本樹太少,但如果樣本數夠多呢?
主管機關能否想辦法從源頭去遏止這樣的詐騙歪風,讓民眾不用擔心接到詐騙電話呢?
他認為,這才會對民眾發揮最大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