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還是繼續使用國民政府時代的注音符號,並沒有馬上廢除。
如果速成識字法好用的話,其實台灣也應該推行,讓小學生學起來快點,不好嗎?
引用:
堪稱人類歷史奇蹟的新中國掃盲運動
2016/01/21 來源:歷史大學堂
1952年,經過短短几個月的推廣,速成識字法教學在工廠、農村的掃盲中取得了很大成效。據東北、上海、北京等地的不完全統計,參加速成識字法學習的工人達到 25.8萬人。其中大部分人通過 150個到 200個小時的學習,學會了 1500個至 2000個單字,並能閱讀通俗讀物,會寫簡單文章。1952年 11月 15日,中央決定成立全國掃盲工作委員會。
祁建華以他對掃盲工作的突出貢獻,被任命為委員會副主任。毛澤東稱他是「名副其實」的識字專家。劉少奇評價他為「我國繼倉頡以後第二大文人」。
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M27LN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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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他馬上就被抓去勞改!
1960年代,如果新中國掃盲成功,那台灣就慘了……
引用: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BB%BA%E5%8D%8E
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設立中央人民政府掃除文盲工作委員會,祁建華任副主任[3][5][2],開展「掃盲運動」。20世紀50年代末,近三千萬人因此脫離文盲狀態[1]。
1957年反右運動中被劃為「右派」,被註銷戶口、撤銷職務,並被下放勞動。期間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根據研究《拼音新案》[5]。1967年,他首先把《拼音新案》教給自己的女兒,獲得一定成功。祁建華希望將此法進行推廣,但遭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拒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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