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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344
要修法禮讓行人同時.怎不一同改善路口及號誌?

台灣地窄再加上早期道路規劃並不是恰當.綠燈行人過斑馬線時在同平行向車子有的也
要左右轉.車輛要左右轉在要禮讓行人時並無暫停空間.左右轉的車子有的早已佔了整個路口
了.小路口來說早已擋住要向前行的後面車子.

在修法前或同時怎不全面改善路口及交通號誌為這種"行人專用時相或全向十字路口".(
如下方附圖:照片來自網路)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99%82%E7%9B%B8

在台北東區有些十字路口也都改成這樣即安全又不會影響車輛動線..修法前或同時不也去改
善行人安全通行的最佳方式.這種法條難免會像是在為地方和國庫增加點收入似的?

揹嬰過馬路「車沒禮讓」母嚇後退!立院三讀:未禮行人罰6000元

https://www.msn.com/zh-tw/news/othe...03b646eb10&ei=8

     
      
舊 2023-04-15, 12:55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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