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ACOCITY
Major Member
 
TACOC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26
引用:
作者小肥羊
我是故意讓大家去看原本條文內容

主嫌沒加重刑責,招募沒視同主嫌,真的是修的有夠弱orz (看看國內大公司,真正的大老都是在國內招募去海外的人,駐外大都是中階以下幹部,以此類比詐騙集團,你真的認為抓到 招募的人都是小弟)

再來犯罪還有分境內、境外阿,本還想罵脫褲子放屁,但仔細想想,新聞也沒貼出完整修改條文比對。

但特意強調境外,真的只是在要求政府官員去協助跟老共搶人,將詐騙犯引渡回台,老實說這些人還是送老共處理比較實在


送老共我絕對同意 台灣沒那個資格玩不殺生
舊 2023-05-10, 04:09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ACOCIT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