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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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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pc
最高法院最近宣判,高等名校以種族作為甄選入學標準是違憲作為:
https://www.foxnews.com/politics/su...sions-decisions
Supreme Court rejects affirmative action in ruling on universities using race in admissions decisions

違反憲法第14條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AD%A3%E6%A1%88
第一款 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和他們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實施限制合眾國公民的特權或豁免權的法律;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在州管轄範圍內,也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護。
...

法律這麼多條,原本就一堆沒人在持續強制監督執行的,不然就變警察國家了,
美國厲害的地方是打官司和執行罰則,什麼人都能打官司,什麼對象都可以被告,不論富豪高官大企業,官司輸了真的會去坐牢或罰個百萬千萬甚至上億美元.

身為亞洲人對這決議當然是支持的,原來這種強制種族平衡的入學考量作法目前其實也只是讓有錢的非裔、拉美得利,亞州人都吃虧~
舊 2023-06-30, 12:04 AM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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