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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不錯,漢字是不是應該恢復繁簡並用的本來面目,廢除所謂的繁體簡體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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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批簡體字表
https://zh.wikipedia.org/zh-tw/第一批简体字表
1934年1月,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採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呈請教育部施行。經教育部批准同意後,委託錢玄同主持編選《簡體字譜》。1935年8月21日,
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收簡體字324個。
其實簡體字最早是中華民國在對岸推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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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3, 05: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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