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看了一下.
簡單講最重要的就是第24頁人體危害結論:
處理過的排放水合乎國際安全標準。
放射性物質的劑量低於會對人類正常活動造成危害的國際安全標準。
不過有個但書就是對於接觸案例采取保守估計(也就是不考慮極端情況?)。
對於魚類及海洋生物的危害也是認定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第28頁)。
其他方面基本每個段落小結都有一句:
國際原子能總署認定日本方面的處理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另外,國際原子能總署很聰明的撇開了政治責任(第18-19頁),
排海是日本政府決定的,報告不評論方案的可行性,
僅評估處理過的水危害程度是否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保證水的安全性責任也是推給日本(第14-15頁),
不過國際原子能總署會駐扎在日本持續監測(1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