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她難道是沒聽過第22跟25憲法修正案嗎?
之前紅潮都沒發生,要修憲廢這兩條難度不是普通的高...
還是她覺得美國修憲跟慶豐帝一樣拍手就搞定了?
或是像布丁帝一樣來個隔代交替花招就閃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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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一提,他們也打算動用第14條,要把川普從選票上移除掉,不過被聯邦法官給打槍:
https://www.usatoday.com/story/news...ot/70726059007/
Judge dismisses 14th Amendment lawsuit against Trump, rules plaintiffs lack standing.
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E...%AD%A3%E6%A1%88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
他們的理由是其中的第三款:
>>第三款 無論何人,凡先前曾以國會議員、或合眾國官員、或任何州議會議員、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員的身份宣誓維護合眾國憲法,以後又對合眾國作亂或反叛,或給予合眾國敵人幫助或鼓勵,都不得擔任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和副總統選舉人,或擔任合眾國或任何州屬下的任何文武官員。但國會得以兩院各三分之二的票數取消此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