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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affter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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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73
引用:
作者
affter333
你做為一個完全不知情的局外人, 只憑自己的憶測,
就不斷誣指, 現在又再加一條指控我(嚇唬買家)
你已經不斷的涉及刑事誹謗罪。
再講就直接報警, 請你到警察局作筆錄。
都已經截圖, 以後當成提告的證據。
請等警察通知。
2023-11-29 0107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網路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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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ffter333
,可以善用網路報案附上截圖,方便警方整理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
2023-11-29, 01:09 AM #
27
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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