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agoncat
阿災
或許只是較重視隱私吧?
她說三年前參加不分區立委時,已提供過資料
賴佩霞那張是剛拿到
如果是10年前事,那張弄到哪裡去也不知
也沒想到會出來參選
12/5就知,如果柯不能選了
那20%選票大家去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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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新聞片段按照立法院長的説法,
她只是例行性簽署了無其他國籍切結書,
立法院在一般情況下并不會實際查驗。
現在就看中選會12月5日怎麽說了...
吳欣盈就職立委簽署「無雙重國籍切結書」 立法院採信任制沒追蹤
吳欣盈拒出示放棄美國籍證明惹議 李慶安曾隱瞞雙重國籍下場淒慘
李慶安雖然算是身敗名裂, 可是最後最高法院最終判決卻是無罪...
李慶安雙重國籍詐欺案 最高法院今判無罪確定 【2011/11/3 17:0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今天審結李慶安雙重國籍詐欺案,
合議庭維持二審無罪判決,李慶安獲判無罪確定,最高法院指出,
本案從程序上駁回,理由是檢方起訴的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都是二審確定案件,不得上訴三審。
一審時,台北地院判決李慶安兩年有期徒刑,高院審理後大逆轉,改判無罪,
高院認為,李慶安取得公職身分雖違法,
但擔任市議員和立委期間未經過撤銷或解除職務,取得逾億元並非詐欺取得,
並且認定審理時檢方主張李慶安涉貪污罪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不構成。
李慶安97年3月被民進黨立委告發具美國籍,
擔任一屆台北市議員及三屆立委期間隱瞞雙重國籍,
詐領民代的歲費與公費(薪資)等費用共1億27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