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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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用選罷法告獲判無罪,
這次改用反滲透法玩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71732
引用:
北市41里長疑受招待赴中 涉《反滲透法》遭北檢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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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ingnews/3405030
引用:
2021/01/08 12:08
揪團赴中旅遊國台辦埋單 里長涉選罷法獲判無罪
合議庭認為,證人證詞前後不一,無法證明南京市台辦官員有表示:「要幫忙國民黨選上」等語,也因此,無證據可證明中國官員有賄選行為,亦難認洪男有幫助犯行。
合議庭並認為,依據證人證述,洪男辯稱是為履行2018年新莊區聯誼會主席選舉時「免費招待里長出國旅遊」的當選承諾,並非虛構,而之後行程更改由中國國台辦落地招待,是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的意見,並請另一名里長與大陸國台辦聯絡變更行程。
合議庭指出,國台辦基於文宣及統戰,長年以交流、免費旅遊方式爭取台灣民眾認同或好感,並不限於台灣立委或總統選舉前,不能以旅遊時間在選前,就推斷洪男在幫助中國賄選,縱認旅遊期間敏感或於選舉投票前接受落地招待方法可議,然依卷內證據,尚不能證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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